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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.07.11
汽機車燃料使用費開徵
113年度自用汽(機)車汽車燃料使用費自7月1日起開徵,繳納期限至7月31日止。
苗栗監理站站長蘇淑賢表示,民眾若是未收到繳納通知或是通知單內有不需要繳納的車輛,可多利用線上繳費服務或超商多媒體設備,輸入車號及證號即時查詢、補發與繳納,或向監理機關申請補發;車主若因事務繁忙或經常出差不在住居所者,則建議車主可以申辦「委託金融機構轉帳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」服務,於完成約定轉帳申辦後,系統將於徵收期最後一日始自該約定扣款帳戶內進行自動扣繳,免出門即可輕鬆繳納,為推廣汽燃費申辦約定轉帳,車主親至苗栗監理站辦理即送精美小禮,歡迎踴躍參與。
苗栗監理站站長蘇淑賢表示,民眾若是未收到繳納通知或是通知單內有不需要繳納的車輛,可多利用線上繳費服務或超商多媒體設備,輸入車號及證號即時查詢、補發與繳納,或向監理機關申請補發;車主若因事務繁忙或經常出差不在住居所者,則建議車主可以申辦「委託金融機構轉帳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」服務,於完成約定轉帳申辦後,系統將於徵收期最後一日始自該約定扣款帳戶內進行自動扣繳,免出門即可輕鬆繳納,為推廣汽燃費申辦約定轉帳,車主親至苗栗監理站辦理即送精美小禮,歡迎踴躍參與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