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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.01.20

苗栗縣鞭炮煙火燃放管制

苗栗縣政府因應農曆春節及民俗節慶活動需求,以往都會開放特定日子於深夜到通宵時段,可施放爆竹,但今年(112年)只開放到午夜12點,消防局提醒民眾遵守,違者可罰3萬到15萬元罰鍰。
苗栗縣消防局長匡夢麟說明,依傳統習俗,民眾於小年夜、除夕、天公生、元宵節…等節慶都會拜拜燃放鞭炮、守歲施放爆竹驅趕年獸,而苗栗市則因元宵特有民俗活動(火旁)龍「化龍返天」,所以這些日子,以往都會開放深夜10點到各天凌晨6點施放爆竹,但近年來縣府1999等屢屢接獲陳情,經參照其他縣市管制措施,今年(112年)年節夜間施放爆竹只開放到午夜12點。
苗栗縣消防局提醒民眾務必遵守,且不能在學校、加油站附近放煙火,違者可罰3萬到5萬元;另外,依據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13條規定父母、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,於未滿12歲兒童施放一般爆竹煙火時,應行陪同,違反可處3千元到1萬5千元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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